服务热线:18626156555
请输入正文
发表时间: 2024-10-25 09:00:17
作者: 苏州苏财科技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 scjt1688.com
浏览: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这与企业会计利润存在差异。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计算得出的,其中包括了企业收入总额扣除各项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支出后的净所得额,这并不一定等于企业实现的会计利润额。税法上的视同销售、不征税收入及免税收入,这三方面差异导致收入方面存在税会差异,具体表现形式为:既存在会计上确认收入,税法上不确认收入;也存在税法上确认收入,但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的情形。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某些支出是不得扣除的,例如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等。这些在会计处理中可能作为费用或损失扣除,但在企业所得税计算中不得扣除。税法对部分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有较多的限制,作为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成本费用都进行了列支并核算,但在税法上,有些成本费用是不允许在税前列支扣除的,意味着按照税法算出来的利润会比按照会计报表算出来的更多。成本费用作为企业的扣除项,站在税法角度是否能扣除主要基于三原则:企业实际发生成本、费用的真实性,与企业取得收入的相关性、合理性。
以下是一些具体扣除项目的税会差异:
此外,税法上确认,但会计上不确认的费用,比如研发费用的加计抵扣等,也存在税会差异。发生的资产损失,比如固定资产的盘亏、毁损等,以前需要审批或备案制才能税前列支,从2017年开始资产损失申报改为企业备查制,企业仅需在年度纳税申报进行相关的填写即可,不用再报送相关资料,资料由企业自行留存备查。
企业所得税法中还规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以及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某些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等。这些优惠政策在会计处理中可能不会体现,但在企业所得税计算中需要考虑。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但为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采取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方式。这与会计的核算周期可能存在差异,会计一般按照公历年度进行核算,而企业所得税的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间可能与此不完全一致。企业每年要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目的就是为了把会计利润调整为税法利润,从而计算出应缴纳的年度企业所得税。
税会差异分为***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性差异是指在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两者计算依据的标准或者口径不同,所产生的所得税前会计利润与税法利润(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一旦发生,就一直存在,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时间性差异是指由于某些收入和费用计入税前利润的时间和计入纳税所得时间不一致而导致会计利润与税法利润(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时间性差异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差异是会消除的。
当期所得税费用就是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其中应纳税所得=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也可以尝试用这种方法来计算或验算:如果当期没有发生税率变化,则只需考虑***性差异(即税法根本不让抵扣的税会差异)的影响。所得税费用(包含当期和递延)等于当期的(利润总额对应的所得税费用)加上(因所得税率降低导致的期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抵扣时少抵税的损失)减去(因所得税率上升导致的期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抵扣时多抵税的利益)减去(因所得税率降低导致的期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纳税时少纳税的利益)加上(因所得税率上升导致的期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纳税时多纳税的损失)加上(其他***性差异如罚款赞助支出对应的所得税)。
综上所述,所得税费用的会税差异涉及多个方面,企业在处理所得税时需要仔细考虑这些差异,确保税款的准确计算和及时缴纳。同时,企业也应密切关注税法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税务处理策略,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税收环境。